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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并时,交通运输数据怎么转?
更新:2026-09-01 吕箐翎律师
交通运输部《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 交通运输数据 数据转移 企业合并 个人信息 数据合规
这是一篇小红书稿件。为便于检索、归档与阅读,收录于“公开发声”。
交通运输数据因合并、分立等原因需要转移时,先做转移方案并让接收方承接安全义务;涉及个人信息还要告知接收方信息。
合并时,交通运输数据怎么转?
先别把“公司要合并”理解成数据可以自动整体移交。
《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,因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数据时,应明确数据转移方案,并通过协议、承诺等方式约定接收方全面承接相应安全保护义务。涉及个人信息的,还要向个人告知接收方名称或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收藏核对清单
- 先核对原因:本次转移是否确实由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破产等重组触发?
- 再留方案:数据范围、接收方、安全责任、交接时间和权限变化,是否写进转移方案及协议或承诺?
- 单独看个人信息:是否留存向个人告知接收方名称或姓名、联系方式的材料?
- 留交接证据:目录、版本、权限变更、交接记录和接收确认是否能对应起来?
这条规定是交通运输行业的数据安全规则,不能直接泛化为所有企业交易;它也不自动证明数据范围、个人信息处理、接收方履约或本次转移已经合规。涉及境外提供、重要数据或其他行业规则时,要另行核对适用要求。
来源:交通运输部《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(第十八条、第四十一条;2026年9月1日核验,HTTP 200)。
本文仅提供一般数据合规信息,不构成对具体重组、数据转移或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意见。